时间:2020/9/13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事业单位办理职称聘任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关于机构改革期间严格控制提拔干部突击进人等问题的通知》(朝组密传〔〕1号)和《中共朝阳市委组织部关于适时启动办理干部人事业务的通知》(朝组传〔〕32号)精神,针对部分事业单位“新三定”方案已确定的实际情况,现就事业单位办理职称聘任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如下:

一、年5月7日前符合聘任条件未履行聘任手续的,按5月份办理聘任手续。

二、年5月8日至本单位“新三定”方案印发之日,即冻结期间符合聘任条件的,按本单位“新三定”方案印发时间办理聘任手续。

三、本单位“新三定”方案印发后具备聘任条件的,按“新三定”方案重新设岗后办理聘任手续。

请各单位于年12月29日前办理相关手续。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年12月24日

长按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chaoyangzx.com/cysms/5357.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