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原告左某诉被告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北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一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副区长李国红出庭应诉,我所高级合伙人孟丽娜律师作为案件代理律师出庭。朝阳区部分街乡、委办局信息公开负责人旁听了案件审理。 庭审中,行政诉讼当事人围绕着原告申请的政府信息是否存在、行政机关是否尽到合理搜索的义务等焦点问题展开质证及辩论。我所律师充分展现了良好的业务素质及执业水平。 这是我所政府与行政法律服务团队律师第5次与朝阳区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共同出庭应诉的行政诉讼案件。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chaoyangzx.com/cyszx/5737.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