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 近日,朝阳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朝阳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各部分,各园(景)区管委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上级环保主管部分的工作要求,落实环保责任,明确管理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切实提高本市生态环境质量。 规定要求环境保护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 规定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及环保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科技部门、公安部门、财政部门、国土资源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本部门工作职责进行详细解读,明确管理目标,制定工作方案,严格监督管理,有效解决本市水、大气、土壤污染、保护区破坏、能源资源短缺等本市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 朝阳市政府同时印发了环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度要求每年3月上旬和7月下旬召开全市环保工作联席会,总结分析阶段性环保工作情况、听取各单位环保工作进展汇报、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制度要求各单位要嘉庆协同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增加监督管理,维护好本市环境安全。 白癫风白癫风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chaoyangzx.com/cysxw/66.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