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房屋租赁公告 ()第17号 一、关于本次租赁标的基本情况及说明 1、租赁标的为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朝阳市外国专家局、朝阳市公务员局)所属坐落于朝阳市双塔区建设路7-1建筑面积共计.64平方米的房屋(朝阳市建设路7号楼一单元1层及二单元1-6层)。 2、本次标的底价为人民币17.21万元/年,租赁期限2年。 3、标的已经由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了评估(见辽慧衡评报字()第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3、转让方已对标的进行了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对标的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揭示;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参考性说明,不作为受让方对标的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依据。 二、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法人; 2、受让方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保证在产权交易租赁合同签订时一次性付清租赁价款(按年支付,上打租一次性付清)。 三、特别提示: 1、本租赁标的物移交时间: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 2、本租赁标的为单纯的资产使用费,不包括受让方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3、产权交易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成交价款的3%×租赁期限2年)。 4、本次标的的《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本公告的附加文本,受让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了解清楚。 四、竞价程序 1、挂牌竞价时间:挂牌时间为年3月9日—年3月23日11时(法定假日除外),挂牌当日启动自由报价;年3月25日9时启动限时竞价。 2、现场展示时间为:年3月9日-年3月23日11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勘查地点:朝阳市双塔区建设路7-1,咨询迟先生 3、意向受让方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尽知后受让方方可到朝阳市产权交易市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五、网络竞价须知 1、受让方注册 本次转让资产采用金马甲资产与权益交易平台(以下简称“金马甲”,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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