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朝阳市社会保险局向全市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发出《关于朝阳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年、年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从当日起,在我市以个人身份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辽宁省年个人缴费档次及金额,缴纳(疫情缓缴)、(当期)年度保费,同步办理相关已缴费人员补缴差额业务。按省里要求缴费截止时间至年12月底。 此次缴纳养老保险费区间为年1月至年12月。年个人缴费共设8个档次,可自选档次缴费,一经选择,不能更改。缓缴年保费的,本通知公布后按年标准缴纳。 申报及缴费方式 1.已参保人员缴纳年1月-12月保费的,无需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办,可按下列方式缴费: (1)直接到朝阳银行各网点缴费; (2)使用朝阳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APP、“朝阳银行微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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