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方便参保单位,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照市社保中心统一口径要求,本着“其他材料可替代的不收、社保中心内部可流转的不收、所含信息可自查的不收”的原则,进一步优化业务流程,调整并精简了部分业务材料,详情如下: 一、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往外省 更新要点(1)临时账户转外省:不再收取《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申请表》; (2)临时账户转外省:街镇社保经办网点也可办理; (3)临时账户转外省后:社保经办机构为参保人开具的结果材料更新。 新流程图二、工伤保险待遇停发 更新要点(1)需退回多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的:不再收取《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工表五)》; (2)未达等级的工伤职工提供的《北京市海淀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改为收原件一份; 新流程图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申领 更新要点(1)外籍参保职工回国:不再收取护照复印件; (2)补充了转外籍、转港澳台籍参保职工离境所需材料。 新流程图更新后的业务流程已同步通过以下途径公开,您可以点击查看详细内容。 ①海淀区人力社保局网站(办事服务大厅) ②海淀社保中心网站(办事指南) ③“北京海淀社保中心”北京中医治疗白癜风好吗儿童白癜风能治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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