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癜风可以吃什么 https://m-mip.39.net/fk/mipso_5661850.html前几天,在浏览朝阳区政府的官方网站时,无意间在“政府公告”栏目看到了一则公告:朝阳区年4月市场租房补贴发放情况公示名单。[1]点击下载链接的文件,发现是一份32页的PDF文档,详细罗列了申请人(受补助者)、区县、街道、保障人口、家庭补贴金额、补贴发放年月、租赁房屋住址等信息。在这32页文件中,共包含条记录。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这说明4月份共有人得到了补助。我很好奇,什么人可以得到此类补助呢?在网上查了一下:北京市的标准,应该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元以下。[2]至于具体的补贴标准,则与家庭人口及收入挂钩:个人认为,朝阳区能将这些信息公开,是值得肯定和鼓励的。政府不仅在为人民办实事,而且是在光明正大地办事,愿意接受群众的监督。不过,在看到这份名单之后,我也有一些疑惑。在这里先写下来,也欢迎各位读者朋友讨论。首先,是关于受补助者身份的疑惑。我没有仔细看完整的公示名单。仅仅是大致浏览了前4页的内容之后,就发现有不少重名的人。例如:于洋、何辉、刘佳、刘庆等。我的疑惑是:这些姓名相同的情况,是不同的人重名,还是同一个人?如果是不同的人重名,而且每个人恰好也都符合获得补贴的标准,自然无可厚非。但如果是同一个人,显然就有问题了。当然,这个问题,我无法回答。或许可以问问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或者,问问朝阳群众?其次,是关于这种租房补贴的正当性的疑惑。我理解,这种补贴是为了照顾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元以下的群体)。这种目标当然很好,没任何问题。可是,完全以元这个标准判断一个人(或家庭)是否能获得补贴,是否公正?我想到了几个问题:1、假设甲是一位餐馆服务人员,其月收入为元,他获得了补贴(假设是元);乙是一位清洁工人,其月收入为元,他就不能获得补贴。这公正吗?2、假设张三是单身一人(“一人吃饱全家不愁”的那种),月收入元,他获得了补贴(假设是元);李四结婚了,有两个正在上学的孩子,他和妻子人均月收入元,他们家也不能获得补贴。这公正吗?3、假设丙和丁都是餐馆服务人员,月收入都是元,丙的户籍在北京朝阳区,乙的户籍不在北京。丙获得了补贴,丁却不能获得该项补贴。这公正吗?……感觉还可以提很多问题。不过,为了避免浪费大家的时间,就先写这几个吧。 对于这些问题,大家可能有不同的看法。这很正常。在何为“公正”的问题上,人们很难达成一致的意见。 重要的,或许不是讨论的结果,而是讨论的过程。 [1]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chaoyangzx.com/cysly/878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