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7/31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北京中科医院公益抗白无止境 http://www.jydxy.com/

学姐按:学姐(订阅号:xjbxuji)从朝阳区教委了解到,今年“小升初”新增就近登记入学,非京籍通过“五证”审核后可随机派位入学。

1

租房京籍学生“幼升小”派位入学

租住房屋的京籍学生也由学区服务片,按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2

“小升初”新增就近登记入学

一般公办初中就近登记入学为,具有朝阳区学籍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根据学籍所在地确定区域内自愿就近选择一所一般公办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除外)入学。报名人数小于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校直接接收学生入学;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时,初中校接收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的学生入学。

3

通过“五证”审核的非京籍随机派位入学

非京籍入学方面,今年朝阳区明确的“五证”审核标准为,父母若为务工者,则至少一方在该区缴纳社保,劳动合同和连续缴纳社保时间距离年5月9日满六个月以上,个体经营者的成立时期距年5月9日满六个月以上。

幼升小小学入学条件

?凡年满6周岁(年8月31日以前出生)且具有本市朝阳区户籍或具有本市户籍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在朝阳区的适龄儿童均须按区教委划定的服务片参加学龄人口信息采集,免试就近入学。

?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朝阳区(凭房屋产权证)的适龄儿童按本市户籍对待。

?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者居住,且持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登记入学。

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我区务工就业证明(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须提供至少一方在我区务工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人民政府提交材料并进行联网审核。各街道办事处和乡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审核标准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的适龄儿童,在划定区域内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小学入学方式

年我区小学入学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对每一个适龄儿童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

01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就近登记入学

凡符合在我区登记入学的本市户籍(含按京户对待)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须按照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到划定的学校、街区服务片或学区服务片办理登记手续。

适龄儿童的户口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对应的住宅小区有配套学校,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按规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带领适龄儿童到配套学校办理登记手续。

适龄儿童的户口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对应的住宅小区无配套学校,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按规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带领适龄儿童到街区服务片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由街区服务片按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适龄儿童的家庭实际居住地为租住房屋(凭房屋租赁合同、房主凭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和身份证及纳税发票),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按规定的时间持相关材料带领适龄儿童到学区服务片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由学区服务片按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02

适龄儿童到寄宿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寄宿学校,并须按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后,向拟登记入学的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寄宿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接收适龄儿童。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并按规定时间到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审批备案入学名单。

03

适龄儿童到民办学校登记入学

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为适龄儿童申请就读民办学校,并须按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后,向拟登记入学的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民办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接收适龄儿童。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并按规定时间到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审批备案入学名单。

04

残疾适龄儿童登记入学

智力有障碍或身体有残疾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根据适龄儿童残疾程度,为其申请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小学附设特教班或普通小学随班就读,并须按市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工作。

05

非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登记入学

申请在我区登记入学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中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入口”采集信息后,到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人民政府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并在“北京市义务教育小学入学服务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确认工作。同时按区教委统一规定的时间到划定服务片的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按划定服务片所属学校学位情况以随机派位等方式统筹安排入学。

小升初初中入学条件

?凡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朝阳区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和已经办理回朝阳区升入初中手续的在外区县及外省市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均须进入初中继续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持有区教委开具的《台胞子女就读批准书》、全国博士后管理部门开具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子女介绍信》及其父(或母)的《进站函》、部队师(旅)级政治部开具的随军家属证明及现役军人证件、区侨务部门开具的《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等证明且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朝阳区(凭房屋产权证)并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按本市户籍对待。

?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工作或者居住,且持有《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并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登记入学。

按照北京市非本市户籍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指导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非本市户籍已完成小学教育学生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在我区务工就业证明(受雇于用人单位的须提供至少一方在我区务工的劳动合同及缴纳社保证明)、在我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全家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暂住证、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等相关材料,到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者乡人民政府提交材料并进行联网审核。各街道办事处和乡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审核标准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

?凡属区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才引进计划的海外归国人员、各类引进人才子女中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按相关规定,由区教委协调解决。

?对持有烈士子女、台籍学生、华侨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动模范子女身份证明并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在划定区域内同等条件下给予照顾。

初中入学方式

年我区初中入学使用“北京市义务教育初中入学服务系统”,对已完成小学教育学生的入学途径和方式全程记录。

01

就近分配学生的入学

按照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人数和所在学校及学区服务片情况、初中学校的规模、分布和交通状况以及学生户口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等因素,进行单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入学。

①单校划片入学

一贯制学校的初中部对口接收本校小学部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入学。

各初中校对口接收户口所在地和家庭实际居住地归属本校招生服务片区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

②多校划片入学

学区服务片区内各小学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根据实际情况填报学区服务片区内初中学校的入学志愿。

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人数,初中学校直接接收学生入学。

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人数,初中学校接收以随机派位方式确定的学生入学。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委统一组织,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参与,并在公证处的监督下进行,同时将派位结果进行公证。

02

学生到寄宿学校的入学

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请就读寄宿学校。

寄宿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接收学生。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并按规定时间到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审批备案入学学生名单。

03

学生到民办学校的入学

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请就读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接收学生。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操作,并按规定时间到区招生考试中心义务教育办公室审批备案入学学生名单。

04

文体科技特长生的入学

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申请就读经市教委批准的可接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

接收体育、艺术和科技特长生的学校按照区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规定范围内接收特长生。特长生的招生工作由区教委体美科统一组织实施。

05

残疾学生的入学

智力有障碍或身体有残疾且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根据其残疾程度,安排其进入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中学随班就读,确保其完成义务教育。

06

非本市户籍且已完成小学教育学生的入学

申请在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且学籍在我区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可直接参加我区的初中入学方式登记入学;申请到我区就读的非本市户籍且学籍在外省市的已完成小学教育的学生,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规定时间到我区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联网审核,通过审核后开具《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中小学就读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我区就近分配入学方式入学。

朝阳区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时间表

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实施细则

审核标准

(一)在朝阳区务工就业证明审核标准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务工就业证明须分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劳动合同期限应距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社保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到年5月9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含6个月),且至少一方在朝阳区缴纳,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名称一致,补缴的不算连续缴费。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在朝阳区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工商局打印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经营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其成为经营者的时间及成立日期距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3)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人代码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工商局打印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其成为法定代表人的时间及成立日期距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4)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股东或合伙人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在工商局打印的“工商登记基本信息”,投资人含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其成为投资人的时间及成立日期距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状态处于开业,注册地址在朝阳区,并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二)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审核标准

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自有住房的,应提供国土部门登记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房屋的,应提供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缴纳日期距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的出租房屋纳税发票、房主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房屋地契证明、建房屋审批证明等)、房主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住所应适宜居住,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安全,且提供出租方与承租方签定的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单位公房的,应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开具的住房证明及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工作证明,工作时间距年5月9日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办公用房、地下室、商业用房、小产权房、人防空间、非合法建筑等的证明无效;按有关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军产房房产开具的转租租房证明无效。

(三)全家户口簿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符合当年入学规定,户口簿上年龄与出生证明上年龄保持一致。

2)超龄儿童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未在当地就读的证明,该证明应写清未按时入学原因,同时提供《朝阳区非本市户籍超龄儿童情况表》医院开具的原始诊断证明及原始病历、医院出具的身体康复并同意入学的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四)在朝阳区暂住证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暂住地公安派出所制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暂住证有效期限起始时间距年5月9日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暂住证地址与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地址一致且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3)暂住证信息为机打,涂改无效。

(五)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审核标准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有效证明(朝阳区使用统一版本)。

2)该证明中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适龄儿童少年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应与全家户口簿相关信息一致。

3)申请在朝阳区进行初中入学登记的学生同时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和全国学籍号。

审核程序

(一)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受理审核申请

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提出审核申请。

(二)材料初审

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按规定对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逐一核查,并与网上信息进行核对。

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按照标准审核租住房屋的合同,审核全家户口簿和适龄儿童少年年龄等情况(超龄儿童相关情况提交区教委审核),审核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

初审合格后,留存相关证明证件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并提交进行联审。

(三)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区联合审核小组统筹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朝阳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工作。各相关部门职责如下:

1.在朝阳区务工就业证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朝阳分局分别审核,其中签有劳动合同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及股东或合伙人由工商朝阳分局审核。

2.在朝阳区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由国土朝阳分局、区地税局分别审核,其中自有住房的由国土朝阳分局审核,租住房屋的纳税情况由区地税局审核。

3.在朝阳区暂住证由公安朝阳分局审核。

全家户口簿和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证明,在初审阶段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审核。

(四)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反馈审核结果

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人民政府在规定时间内告知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审核结果,为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开具在朝阳区就读证明,并在“北京市义务教育中小学服务系统”中进行确认。

时间安排

(一)信息采集

年5月9日至31日,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chaoyangzx.com/cysdl/8803.html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