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招聘岗位个,招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对象(一)招聘单位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二)招聘对象 学科教师、财务、校医(保健医)等人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一)北京生源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见附件2、附件3)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年度就业派遣;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大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取得时间年8月1日(含)之后。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本科、硕士研究生年7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7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合格,取得相应学位? 6、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任教学科,或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任教学科一致? 7、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非北京生源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见附件3)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普通高等院校具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应届毕业生,正常参加年度就业派遣?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硕士研究生年7月1日(含)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7月1日(含)后出生? 5、所修课程无不及格成绩或补考记录,且外语水平达到符合授予相应学位的要求? 6、上学期间无社保缴纳记录? 7、专业对口,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8、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进京落户条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其他人员(招聘岗位见附件2)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本人档案在京;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师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大学教育经历。 3、教师岗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其它岗位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资质? 4、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招聘单位岗位信息目录要求执行? 5、年龄:管理岗九级职员年7月1日(含)后出生?专业技术岗位职称系列要求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未评或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7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7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7月1日(含)后出生;市级骨干、市级学科带头人和特级教师年龄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7、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招聘工作安排(一)发布公告 年8月19日至27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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