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2/22来源:本站原创作者:佚名
北京中科医院亲身经历 http://nb.ifeng.com/a/20190521/7468801_0.shtml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是一种新发传染病,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知,结合餐饮服务单位人群构成复杂、流动性大等特点,制定本指引。

本指引适用于朝阳区餐饮企业及其门店、单位食堂、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等餐饮服务单位。

一、建立管理制度,开展健康管理

1.餐饮服务单位要根据商务部、市及区级商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有关防控指引,做好门店和员工防控方案、应急预案,并对上岗员工进行培训。

2.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和管理者应掌握员工在京、离京状况,要组织所属员工使用“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及时掌握员工健康风险。所有返京人员到京后,均应居家或集中观察14天。拒绝接受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的,依法追究责任。

3.建立员工每日健康监测制度,进行体温监测登记。建立每日“零”报告制度和应急管理制度,若员工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不得带病上班,应佩戴医用口罩及时就医。

4.居住集体宿舍的员工,要做好健康监测管理,住处要符合相关的隔离条件。

5.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向社区报告,按照要求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坚决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

二、加强出入口管理,设置体温监测岗

1.在场所入口处设立体温监测岗,在入口处对员工和顾客实施体温监测。

2.对有发热(体温超过37.3摄氏度)、干咳等症状的顾客,不得入内,应建议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

3.加强车辆出入管理,对进入车辆的车内所有人员测量体温。

三、保持室内空气流通,规范运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

1.加强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首选开窗形式的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以加强室内空气流动。

2.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时,应保证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确保室内有足够的新风量。

3.全空气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关闭回风系统采用全新风运行,如必须采用空调回风时,新回风比宜大于40%。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多运行1小时。空气-水方式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须确保各房间独立通风。

4.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

5.应保证厢式电梯的排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

四、做好健康防护,加强宣传教育

1.餐饮服务单位在显著位置或显示屏张贴、显示新冠肺炎相关防护知识。告知工作人员服从、配合疫情流行期间采取的各项措施。

2.餐饮服务单位要准备口罩、医用消毒水、洗手液、测温枪等防疫防护用品。可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注意及时清理。

3.服务人员在为顾客提供服务时应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工作服保持清洁卫生。

4.提倡建立顾客预约制度,合理安排顾客到店时间,避免人员聚集。

5.员工上下班途中要正确佩戴口罩,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下班后尽量不要参加私人聚会聚餐等。

6.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7.餐饮服务单位要在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结账区划设“一米线”,严格控制排队就餐人流密度。提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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